ICU病人收治标准危重病医学会(The Society of Critical Care Meiden SCCM)根据危重病人的病情轻重制定出合理的收治指南转入标准病人需要加强治疗(第一优先权)应该优先于病人需要监护(第二优先权)和终末病人或预后恢复差的危重病人(第三优先权)。无论如何,当确定转入优先权时,必须事先客观的测定其疾病的严重程度及预后。第一优先权病人(Priority I Patients)此组为危重的不稳定的患者并需要如:呼吸机支持,持续血管活性药物的输注等加强治疗(心胸外科术后病人或者感染中毒性休克)它也许适用于某些单位发展特殊转入标准(不同程度的低氧血症,低于某特殊血压标准低血压等)第一优先权病人一般不限制其超过接受治疗范围。第二优先权病人(Priority 2 Patients)这类患者需要进一步加强监护的服务,这些患者具有需要随时加强治疗的危险性,并且如使用肺动脉导管方法等加强监测对其有益(患者伴有心脏,肺部肾脏疾病基础状态,并已有急性严重性疾病或进行大的手术)第二优先权病人一般不限制其所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