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4燃烧三要素:点火源、可燃物、氧化剂常见的点火源:1、 明火:炉具加热 焊接等。 控制方法:易燃易爆场所内动火作业时,应将系统和环境进行彻底清洗和清理;配备消防器材;清理周围可燃物品;现场用惰性气体进行置换,在可能积存可燃气体的位置(管沟、下水道等)除了置换外还应采用非燃体进行遮盖(石棉板)。现场可燃气体的下限大于4%,将浓度降低到0.5%以下;可燃气体的爆炸极限小于2%,将浓度降低到0.2以下。存在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场所,禁止使用蜡烛、火柴以及普通照明灯具等,在醒目地点张贴标记以引起注意,车辆禁止入内,如必须要进入的,则在排气管上安装火花熄灭器。 2、 摩擦和撞击:机器轴承、铁器机件撞击、钢制工具相互撞击、设置铁桶容器裂开也能产生火花。 控制方法:易燃易爆场场所内,工人禁止穿钉鞋;不得使用铁制工具;机器运转设备不能用发生火花的金属制造的,应在真空或惰性气体中操作。机器的运转部门应用两种材料制造,其中之一是不发生火花的有色金属材料(铜、铝)。机器的轴承等转动部分,应该有良好的润滑,并经常清除附着的可燃物污垢。3、 电气设备:设备或线路出现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