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校教职工管理,建立规范的考勤管理制度,根据上级部门教职工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假1、婚假:教职工符合法定年龄,婚假为7天。2、产假:女教师产前产后给假98天,凡符合晚婚晚育生育第一胎,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增加30天,如系难产或多产者,产假增加十五天。男教师妻子在政策内生育,可给护理假10天。3、丧假:凡教职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给丧假7天,主要亲属的给丧假3天。4、住院假:教师因病住院,凭医保结账单据,可按住院时间给予批假,属于手术治疗的,花费在一万元以上,可增加15天修养假。5、考试假:教职工参加教学业务方面的各类培训、进修,考试期间一律为公假(提供相关证明)。说明:(1)以上五种情况在固定期限内属于公假,超出标准的按病事假对待,记扣标准按固定标准执行。(2)住院超过10个工作日,进修、培训超过30个工作日的,不享受学期考勤奖。二、其他假1、病事假:教师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标准给予扣除:1-5天内为公休假,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