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教师节“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方案为大力实施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刻苦钻研、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热情,推动我县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经县教育局研究决定评选一批“优秀教师”作为XX年教师节表彰对象。特制定如下方案:一、表彰对象表彰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90名(名额分配参照各校教师数,本着向农村学校教师倾斜的原则)。二、评选条件1、热爱国家,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在教学一线工作,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静心教书、潜心育人。教学理念先进,在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方面走在前列。在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3、近年来,担任班主任工作并在班级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没有出现过学生安全事故,班集体具有很强的团队精神,班风正、学风浓。三、表彰办法县教育局印发表彰决定并颁发荣誉证书。四、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