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街道思想政治工作奖惩责任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对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确保街道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思想政治工作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全体机关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把业务、行政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二)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双向任职”,管理干部“一岗双责”,并把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主要依据。二、 责任内容和范围(一)主要责任是: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全街道中心工作,结合实际,确定工作计划和总体目标,适时作出工作部署,并采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总体目标的实现和工作计划的完成。 2、指导全街道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