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街道社区环保工作考核办法 为完善街道城市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考评体系,加强工作落实,根据XX区城市管理考评办法相关内容,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人大工委主任任副组长,其余副职领导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科,办事处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城管科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党政办、人大办、监察室、社会事务科、综治办、安监办、食药监所负责人及城管科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检查考评小组全权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考核对象、范围 街道办事处所辖X个社区居委会的环保工作。 三、考核方式采取明查、暗查,群众举报、市、区巡查相结合。街道考核小组每月检查不少于3次,考核实行1OO分制进行考核。考核实行倒扣分制,扣完为止。检查结果报党政办公会议研究并做出决定。考核排名采取得分排名与一票否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般情况下直接按考核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如当月社区发生以下情况,作一票否决处理:发生被市、区督查通报未及时督促整改或督促整改不力发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