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户外广告位承包租赁合同书户外广告位承包租赁合同书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合法享有出租本合同租赁位的权利,乙方合法享有承租本合同租赁位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商议,达成以下共识,条款如下:一广告位承包位置告位。(位置及尺寸注明: 。广告位尺寸:长 米、高 米。具体承包广告位置见本合同附件照片及标注。)二广告位承包期限乙方所承包上述广告位,租赁期限期为三年,即从:2012年 月 日至2015年月 日。三广告位承包费用乙方所承包上述广告位,第一年费用计: 元(大写)。第一年承包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内首付30%,计 元(大写),2012年 6 月 31 日前年支付甲方余款30%,计 元(大写),其余尾款40%,计 元(大写)于2012年 12 月 30 日前付清。余下两年广告位承包费用,均按照以上付款方式支付,第一年费用到期后,另签补充付款协议。四甲乙双方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