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流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制度为了给员工创造一个良好和谐的办公环境,经公司高层认真研究决定,自本日起实施以下规章管理制度,以期各位同仁遵守。一、作息时间:1、公司实行八小时工作制;2、公司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办公;下午13:30-18:00办公。二、休息日:公司每周六、周日休息。(可依据工作需要选择串休。) 三、出勤: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元,(超过一小时扣半天工资)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者按旷工一次处理,扣罚20元,旷工三次者视为自动离职,不予结算任何工资。四、请假:员工请假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休假,同时,不予结算假期内薪金,如有紧急情况员工本人应亲自向总经理汇报审批,不可以发短信或转告的形式请假,未经批准缺勤者均作旷工处理。(详情请见章程) 五、加班:根据工作需要,员工的工作未完成,应主动加班予以完成,薪金根据公司总体业务调整,给以奖励,不按点、日加班计算。六、公司推行礼貌接待,接电话按规范用语:“您好,东莞市流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接待客户用语:“您好,请问找谁?”,不讲粗话和讲有损公司形象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