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公司合同-单 位:(下简称甲方) 广告商:(下简称乙方)乙方通过招投标形式为中标单位。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的宣传设计制作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宣传、设计制作的项目:_标志及CI手册制作印刷第二条:宣传设计制作原则 乙方按甲方规定,提供宣传策划包括广告策划与设计的服务,为甲方提供参改依据,为决策服务。 第三条:代理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宣传策划,并委托平面设计、广告代理等业务,全面负责本次项目的宣传策划工作。第四条 :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第五条:知识产权约定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约定期限内要求乙方提交有关宣传策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