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鲜广场菜牌制作合同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海底鲜海鲜广场标识、(以下简称“标识广告”)及安装事宜,签订本协议。一、规格、材质、 菜牌整体尺寸为10.36米x1米的标识制作及安装,制作面积为10.36平方米,主材规格:磁吸菜牌、奥松板灯箱框架、水晶亚克力、灯箱片。整体见合同附件一:“海鲜广场”菜牌标识广告施工图纸。 二、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应付预付款总价的50%(九千元整)全部制作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甲方应支付乙方全部尾款。(甲方支付各款项的同时,如需要发票另加发票税点)安装标准及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二:广告报价单及施工图三、质量要求:乙方应保证其制作及安装产品的质量不低于行业相关规范及本合同约定,产品应表面平整,安装牢固,颜色耐久,质保期为一年。排除人为因素和不可抗拒因素四、制作及安装1、乙方已仔细考察甲方安装现场,确认甲方现场已具备安装条件,制作时间和安装时间甲乙双方协商为准。制作物的运输安装施工等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安装所需的水电接驳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