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评标区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完善交易中心的场所服务和管理功能,保证进场项目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交易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评标区是交易中心为建设工程招标提供的专用评标工作场所。评标区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区。任何通讯、录音或录像设备应在评标区外自觉办理保存手续,与外界的联系必须通过评标区内的专用设备进行。食品、危险品等不得带入评标区。评标结束前,专家不得要求从门禁传递任何物品进入评标区,特殊情况需要带入的衣物等需由使用人书面申请,经过开评标区管理部检查并同意后方可放行。第三条 评标过程中,专家突发疾病,不能继续评标的,可以通过评标室的IP对讲系统呼叫数字见证室,数字见证室应及时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予以处理。过夜评标的专家在休息时间突发疾病,应使用评标区内录音电话及时与客房服务员联系。第四条 进入评标区进行评标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