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发挥科技创新团队的人才集聚效应和引领带动作用,加快建设充满活力、富有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推动实现全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科技创新人才政策,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科技创新团队是指围绕共同的科研目标和方向,由团队带头人和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组成,在长期持续合作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科技创新群体。第三条 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重点支持以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科技创新平台和基地为依托,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科技发展规划,在重点学科领域、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发展领域和方向,从事基础前沿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科技创新群体。第四条 创新团队建设计划以引深产学研用合作、集聚科技创新要素、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发挥支撑引领作用为宗旨,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构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