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为保证*关于开展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工作原则(一)突出重点,分级实施。管理局、分公司机关干部和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是廉洁风险防范管理的重点。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实施、各负其责,突出抓好重点部门、重要领域以及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的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二)岗位为主,人岗结合。坚持客观和主观并重,既要认识岗位风险的客观性,认真查找并严格防控岗位存在的廉洁风险,也要重视人在履职尽责中的主观能动作用,认真查找并严格防控人为产生的廉洁风险,达到综合防控的目的。(三)重在预防,教育为先。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出发点是防微杜渐,充分体现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开展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要创新教育形式、完善教育方法、提高教育效果,努力做到不良苗头早发现,腐败隐患早消除,问题初显早解决。二、实施范围及进度要求(四)实施范围。管理局、分公司处科级领导班子、在职处科级领导干部,局处两级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