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年金理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本理事会定名为“天津市万顺置业有限公司企业年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第二条 理事会是本公司企业年金最高决策和内部管理机构。理事会受广大员工委托,作为本公司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代表广大员工对本公司企业年金进行决策和管理。第三条 理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员工及企业利益至上原则、规范审慎原则进行企业年金的管理和营运。第四条 理事会接受企业年金行业监管机构、职工代表大会的指导和监督。第五条 企业年金理事会全体理事是企业年金基金的共同受托人,全体理事共同承担受托人职责。第六条 企业年金理事会理事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按照受益人利益最大化处理企业年金管理事务。第七条 理事会是非盈利机构,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营业性活动,理事会理事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费用。第二章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第八条 企业年金理事会理事的受托职责主要包括:(一)选择、监督、更换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以及中介服务机构;(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