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光缆线路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光缆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施工单位从施工委托到竣工验收各环节的工作流程,提高工程施工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光缆线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第三条 凡承接光缆线路工程的施工单位都必须遵照本办法规定执行,并实行施工单位负责制,即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对所承接并实施的光缆线路工程项目全过程、全方位地负责。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参建的所有光缆线路施工单位,建设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管理考核施工单位。第五条 省公司网络建设负责施工单位入围管理,负责对全省光缆线路入围施工单位和工程实施的总体管理和考核。分公司根据省公司制订的工程管理相关规定对本市光缆线路入围施工单位进行考核管理及组织工程实施。第二章 工程的范围第六条 建设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所有在建施工和试运行期施工。第七条 建设工程各项目内容(一)光缆线路工程:包括架空光缆、管道光缆和直埋光缆工程以及水底光缆等。(二)通信管道工程:管道沟开挖、人(手)孔构筑、管道敷设、混凝土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