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产商域网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薪酬管理规定为适应院改企建制后的市场竞争与企业发展需要,使院薪酬体系逐步实现与市场接轨,进一步体现各级各类岗位对企业的贡献与报酬对等的原则,调动全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责任感,推动院整体经济效益快速、稳定发展,特制定此规定,请各单位遵照执行。一、 本次薪酬制定的原则1、 市场公平与内部公平相结合的原则2、 体现贡献与报酬对等的原则3、 以岗定薪与以能定薪相结合的原则4、 向骨干管理和设计人员倾斜的原则二、 本薪酬规定适用基础人才市场化,竞聘上岗三、 本薪酬规定适用范围院全体在岗职工四、 薪酬规定的组织与实施院成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成员原则上由主管院领导、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经营部、企业发展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每年的岗位定级、季度或半年业绩奖金、年效益奖金方案以及特殊津贴发放等方面的评定、审议。办公室设于人力资源部。五、 薪酬结构员工薪酬分为岗位基本工资、浮动工资(管理与后勤系列)、年效益奖金、项目奖金(技术系列)、单项奖励、津贴和公司福利。 见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