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科功能分区 病人按病情分级就诊卫生部日前公布急诊病人病情分级试点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卫生部拟将急诊科从功能结构上分为红黄绿“三区”,将病人的病情分为“四级”,从而提高急诊病人分诊准确率,保障急诊病人医疗安全。 征求意见稿提出,急诊病人病情的严重程度决定病人就诊及处置的优先次序。急诊病人病情分级不仅仅是给病人排序,而且要分流病人,使病人在合适的时间去合适的区域获得恰当的诊疗。病人病情评估结果分为四级:一级是濒危病人,二级是危重病人,三级是急症病人,四级是非急症病人。 濒危病人是指病情可能随时危及病人生命,需立即采取挽救生命的干预措施,急诊科应合理分配人力和医疗资源进行抢救。临床上出现下列情况要考虑为 濒危病人:气管插管病人、无呼吸或无脉搏病人、急性意识障碍病人以及其他需要采取挽救生命干预措施病人。这类病人应立即送入急诊抢救室。 重病人是指病情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进展至一级,或可能导致严重致残者,应尽快安排接诊,并给予病人相应处置 及治疗。病人来诊时呼吸循环状况尚稳定,但其症状的严重性需要很早就引起重视,病人有可能发展为一级,如急性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