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科多部门、多科室间的协调制度为加强门急诊管理工作,必须坚持首诊负责制的原则,加强疑难病例及临界病人的诊疗管理,做好各科室间的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医院整体功能,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为保障多发伤、复合伤患者及疑难病例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结合我院情况,制定以下规范: 1、对门急诊病人尤其是重危、疑难病人和科间“临界病人”首诊科室值班医生必须详细询问病史, 认真体检, 按“七有一签名”:就诊时间和科别、主诉、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诊断、诊疗意见和签名的要求完成门诊病历记录,不允许一字不写而叫病人换号改科就诊或送他科会诊。2、疑难病或临界病员因病情急需首诊科室应在先采取初步急救措施的基础上,邀请相关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随叫随到,并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有技术上的困难应请示本科上级医师协助处理。应邀各级医师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应邀科室相关人员负主要责任。 3、如合并两科以上疾病的患者则应以影响病人生命安全的主要疾病为依据,先由有关科室处置,需两科以上配合抢救时,应通力合作,积极配合,组织抢救有关医师不得推诿。 4、凡属专科疾病若专科医生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