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制定目的为了更好的优先处理急危重病人,提高抢救效率二、 适用范围急危重症病人三、主要内容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1、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在急诊引导单上加盖急诊章。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是指各种创伤、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2、“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1)急诊科必须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按情况而定是否需要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对于危、重患者可实行“先抢救,后收费”,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快速报告检查结果给急诊科。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