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抢救制度1、 急诊抢救室在科主任或高资历医师的领导下实行24小时工作制,做好急、危、重症的抢救工作。 二、抢救室人、物应随时处于应急状态,保证急救药品“四定”、“三及时”,即定品种数量、定地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及时检查、及时消毒、及时补充。 3、 抢救室医护人员在抢救工作中要密切合作,以“高速、高效、高度责任感,一切为了病人”为宗旨,抢救果断迅速、分秒必争、操作娴熟、分工明确,严防差错事故。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及请示报告制度。 四、尊重危、重症优先处置权。对危重病员,坚持“三先三后”。 “三先三后”:先救治后检查;先入抢救室后分科;先抢救后收费。 5、 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凡属抢救病员,都应有详实、准确的记录,内容包括病员一般情况、所属科别、初步诊断、生命征、所做检查及结果,所采取的抢救措施、转归等,时间应精确到分钟。各种抢救药品的空瓶、输液空瓶、输血空袋,应暂时保留,以便复核查对。 6、 严守保护和保密原则,关爱病员,尊重病员隐私。遇病情较重病员,医生应及时发出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