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预检分诊工作制度1、 急诊预检分诊工作应由具有护士资格证书和急诊临床工作经验的护师担任,不能让实习学生或卫生员在预检分诊。2、 急诊护士须在5分钟内对患者进行处置,判断病情危重程度并正确分诊,及时通知有关医生尽快接诊诊处分诊,以免影响预检分诊质量。3、 预检分诊护士应有较强的急诊意识和急救理论,掌握急诊就诊标准和分诊原则,力求准确率90%,协调各专科问题,礼貌待人文明用语,耐心细致,维持良好的就诊环境,使工作秩序化、规范化、减少医疗隐患和纠纷,严防交叉感染。4、 分诊护士接诊后,应对病员做以下必要的护理体检:采集生命征(T、P、R、BP、痛反应)、观察神志精神状态、查看瞳孔变化、对光反应等,简单询问病史,初步判定病种后转到相应科(诊)室。如病情复杂,难以立即确定科别的,由分诊护士指定初诊科室处理,实行医师首诊负责制。对可疑传染病员,按急诊科有关制度汇报及处理。5、 分诊护士应具有冷静机动灵活的头脑,善于统筹安排,分清病员的轻重缓急,决定病员就诊次序及就诊程序。一般将病情由重到轻分为四级。(1) 一级为致命性的,如果得不到紧急救治,很快会导致生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