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对劳务供方的进场安全总交底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劳务公司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要求: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二、服从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本劳务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安全生产制度。三、认真贯彻执行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四、劳务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质量、防火、治安、生活卫生等方面工作全面负责。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五、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技术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的安全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六、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工程项目部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应协助各施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