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对分包的进场安全总交底交底方:汕头市建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接受交底方: 东莞市永安消防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要求: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 二、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必须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安全生产制度。 三、分包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监督、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四、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工作全面负责。分包单位负责人离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书面委托管理手续。分包单位负责人和被委托负责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监督本单位职工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五、分包单位应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