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丈漈镇总工会工作制度一、主席职责1、按照党委对工会工作的要求,确定本镇总工会工作任务;贯彻执行镇总工会的决议,依照法律和章程领导全镇总工会工作。2、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向镇委、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3、指导基层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4、协同企事业单位协商推荐工会主要领导人选;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组织工会干部培训。5、协助镇政府做好全国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状)获得者,省、市、区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和区级以上劳模的管理工作。6、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7、承担镇委、镇政府和区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工会副主席职责1、团结和组织职工为当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