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 公司总经理年薪制试 行 办 法为了进一步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培养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体现风险与利益相统一的原则,强化经营者管理责任,充分调动积极性,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根据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试行办法。一、年薪制即对公司经营者以年度为单位,由董事会确定年收入报酬总额,并同生产经营成果挂钩浮动的工资制度。二、年薪制收入总额的确定参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年薪收入控制在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的38倍以内,减薪最多可减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总经理年薪收入以上年度公司职工平均收入(98年审计报告人均工资收入7777元)的8倍计算。三、年薪收入的发放年薪收入分为基薪和经营成果奖励(浮动收入)两部分,即年薪收入总额=基薪+经营成果奖励,基薪以年薪收入总额的50%按月造发,其余50%年终按经营成果考核兑现。年薪收入实行公司统一造表,单列发放。(一)基薪:分月工资部分和月奖金部分,随当月公司资本经营目标考核造表发放。1、 月工资按现行工资结构和分配办法。 2、月奖金同公司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