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聘任协议书聘任方: 上海利久塑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聘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强甲方人力资源管理,提高高管人员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书,约定双方的责、权、利,由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聘任岗位和时间1、 甲方聘任乙方担任甲方 总经理 职务,在本协议期限内全面负责 甲方生产经营管理 工作,实现甲方的经营管理目标及发展目标。2、 聘任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其中 2016 年 10月 1 日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为试用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转正。3、 聘任期满前一个月,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可续签聘任协议书。 4、 本协议期满后,任何一方不再续订聘任协议的,应在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由甲方给予办理一切相关交接手续。第二条 甲方的权力与义务1、 制定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和发展规划。2、 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及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