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制度1. 所承担的任务与资质相符,项目经理与中标书一致,有施工承包手续及合同,并办理报建手续。2. 项目部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并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并办理报建手续。3. 有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能贯彻执行。4. 参加图纸会审,组织施工技术交底,按程序进行工程变更及设计变更。5. 所有进场材料必须分批分次报监理审核,经监理审核同意后,方可用于施工。6. 对建筑材料、构配件有能保持其质量的存入条件,计量器具精度符合要求,材料、过配件和商品混凝土按规定进行进场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时,不得使用。7. 执行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做好分布分项工程、隐蔽工程检测评定记录,记录时要及时、真实。进行单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自检自评。按程序进行进行单项、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8. 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9. 整理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要及时、真实、完整、10. 按有关规定进行各项检测,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事故按有关文件要求及时的如实上报和认真处理。11. 无违法分包,转包的行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