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不合格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提高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水平,确保职工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项目部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劳动防护手套,防护鞋、电器设备等),根据需要,报物资科,由材料科统一采购。材料科必须采购具有国家生产许可证并经国家指定的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并提供以下资料交安全科进行查验并留存建档备案:.检验合格证.国家工业产品生产(制造)许可证.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出厂合格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1、取样送检禁止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的建筑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产品进入现场后,按照见证取样制度进行取样和送检。 2管理职责 2.1安全管理部门参与全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和修改, 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数量、质量及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 2.2安全管理部门统一负责编制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 2.3劳动工资部门负责发放及小件防护用品的审批工作,按发放标准 保质、保量供应。 2.4仓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