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龙冈镇大吉党群服务中心附属工程招标文件招标人名称 (签章): 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大吉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签章): 盐城东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2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前 附 表序号招 标 概 况1项目名称: 龙冈镇大吉党群服务中心附属工程 招标人名称: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大吉村民委员会招标内容: 龙冈镇大吉党群服务中心附属工程的施工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资金来源: 自筹 100%标段划分: 1 个标段工程地点: 龙冈镇境内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质量要求: 合格标准工期要求: 30 天2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伍仟元;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壹万元。投标截止
2、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的方式缴至现场工作人员(自行封袋),封袋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递交疑问时间:2017 年 11 月 12 日 18:00 时前;递交方式:发送电子邮件,递交地址(邮箱): 并电话告知接收人 孙浪 ,电话:0515-88358839、13851081921 招标答疑(或补充通知)将电话通知所有投标人。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 11 月 14 日 15:40- 16:05 时(含 16:05 时) 地点: 龙冈镇政府北四楼会议室。5开标时间:2
3、017 年 11 月 14 日 16:10 时地点: 龙冈镇政府北四楼会议室。招标人联系人:周耀东 联系电话:1392180555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孙浪 联系电话:138510819213第二部分 总则1、综合说明1.1 招标规模:投资额约 13 万元。1.2 项目地点: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境内1.3 资金来源及比例:国有自筹资金 100%2、招标方式2.1 本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2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投标须知、总则、技术参数、投标文件编制方法及要求、开标、评标、定标、合同主要条款、评标定标办法、附件等八部分等内容组成。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质和等级:具有行
4、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外房屋建筑类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手册中体现。3.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投标人失信行为按江苏省住建厅颁发的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苏建规字20163 号)文件精神执行。3.4 项目负责人具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
5、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3.5 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必须是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项目;3.6 中标人在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条件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且其资质等级和业绩不得低于原中标4的项目负责人。更换项目负责人须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由招标人处备案。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
6、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中标项目负责人变更未备案的,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3.7 本项目实行押证管理,中标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在中标后留存至项目竣工。4、资格审查方式 4.1 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办法。5、投标有效期本招标项目投标有效期为 45 日历天。6、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工本费及履约担保6.1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伍仟 元。6.2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伍仟元;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壹万元。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的方式缴至现场工作人员(自行封袋),封袋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未按
7、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6.3 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现场退还。6.4 本招标项目履约担保的形式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壹万 元。本标段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 伍佰 元整(¥ 500.00 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特别注意:中标人须在开具中标通知书前将履约保证金缴纳至招标人的指定账户,如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三天内未将履约保证金缴纳至招标人的指定账户,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该中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将纳入龙冈镇招投标交易黑名单,并在一年内不得进入龙冈镇招标市场。6.5 除不可抗力情况
8、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5.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56.5.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6.5.3 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5.4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6.5.5 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在中国行政区域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经查属实的;6.5.6 中标项目负责人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并经查属实的。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
9、形的,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外,还将作为其不良行为记录在盐都区龙冈镇政府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内不得进入盐都区龙冈镇招标市场承接业务。6.6 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主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苏建规字20142 号文件处理。6.6.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直接或者间接泄露给其他投标人;(二)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三)招标人或者招标代
10、理机构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四)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五)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六)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1、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的;2、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利害关系人泄露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情况的;63、与投标人商定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给予投标人或者招标人额外补偿的;4、故意损毁、篡改特定投标文件内容,或者在资格预审活动中损毁、篡改特定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的
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6.6.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根据相互约定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资格申请文件的;2、根据相互约定撤回投标的;3、按照相互约定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4、按照相互约定制定投标方案的;5、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的。6、法律
12、、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6.6.3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编制者为同一人;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附属设备打印、复印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7(六)不同投标
13、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的。6.6.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一)以他人名义投标的。具体情形包括:1、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参加投标的;2、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3、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4、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人的账户缴纳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的其他行为。(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具体情形包括:1、使用伪造、变造的
14、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投标文件中有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材料;6、隐瞒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引人误解的其他信息;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弄虚作假的其他行为。8第三部分 技术参数1、计税方式本项目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2、合同定价方式1.1 固定单价合同。本项目建设工程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量的风险由招标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和招标人对工期、质量等的要求,并计入综合单价,在约定的
15、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予调整。1.2 固定总价合同:本项目建设工程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投标人中标后对整个招标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复核并确认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如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或少算,投标人应在答疑时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价格变化由中标人承担。本项目采取的合同定价方式是 1.1 方式固定单价合同。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本项目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以下简称工程量计算规范)、江苏省
16、土建及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 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 版)(以下简称计价定额)、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年)及营改增后调整内容(以下简称费用定额),由招标人(发包人)提供工程数量,投标人(承包人)自主报价,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的计价方式。4、招标控制价4.1 本项目设定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按照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以下简称工程量计算规范)、
17、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以下简称费用定额)、 2017 年第 9 期盐城工程造价、相关计价文件的规定,计算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确定工程预算价,经审计部门核定后的价格(其中:暂估材料总价为 / 元、发包人供应材料总价为 / 元,占总价比例 / %)。4.2 本工程招标人设定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为 122067.00 元。4.3 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4.4 单位工程费用计费程序如下:4.4.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 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其 中:人工费 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材料费 材料消耗量
18、除税材料单价施工机具使用费 机械消耗量除税机械单价管理费 按费用定额计取利 润 按费用定额计取2、措施项目费用 单价措施费+总价措施费单价措施费 除税综合单价清单工程量总价措施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费率或以项计费3、其他项目费用 详见工程量清单4、规 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用+ 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用-除税工程设备费)费率其中:1)工程排污费 (暂按 0.1%计取,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市环保部门实际收取的工程排污费发票或收费凭证按实调整)。102)社会保险费 ( 执行费用定额规定的费率 )。3)住房公积金 ( 执行费用定额规定的费率)。5、税 金 【分部分项工程量
19、清单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用+规费-(除税甲供材料费+除税甲供设备费)/1.01】 11%6、工程造价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 +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用+规费-(除税甲供材料费+除税甲供设备费)/1.01+税金说明: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用部分1、工程类别:按费用定额中的“工程类别划分”执行。2、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费用定额、计价定额及施工图纸等计算。3、人工工资单价参照苏建函价2017721 号文件执行。4、材料单价执行 2017 年第 9 期盐城工程造价市场指导除税价或市场信息除税价和招标人提供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中的暂定价格,无市场指导除税价或市场信息除税价和暂定价格的参照材料目前市场除税价格。5、机械单价中燃料费按 2017 年第 9 期盐城工程造价市场指导除税价或市场信息除税价。6、企业管理费按费用定额中的“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计取。7、利润率:按费用定额中的“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计取。8、风险费率:投标人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工程设备费)的适当比例和相关规定考虑。二、措施项目部分:(一)单价措施项目:(根据工程类别选择使用)建筑与装饰工程:1、 脚手架工程:按清单工程量除税综合单价。2、 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按清单工程量除税综合单价。3、 垂直运输:按清单工程量除税综合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