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对人的尊称对父母称高堂、椿萱;称别人父母为令尊、令堂;称别人的兄妹为令郎、令爱、;自称父母为家父、家母、家严、家慈、自称兄妹为家兄、家妹;对妻子的父亲称丈人、岳父、泰山;兄弟之间称手足、昆仲、堂棣;夫妻之间称伉俪、配偶、伴侣;父母死后称呼前加先字,父死称先父。先严、先考,母死称先母、先慈、先妣,同辈人死后加“亡”字,如亡妻、亡妹等。再如:称老师为恩师、夫子,称学生为门生、受业,学校称寒窗,同学称同窗。称别人家庭院为府上、尊府,自称为寒舍、舍下、草堂。一、“令”:用在名词或形容词前表示对别人亲属的尊敬,有“美好”的意思。如:令尊、令堂:对别人父母的尊称令兄、令妹:对别人兄妹的敬称令郎、令爱:对别人儿女的敬称令阃:尊称别人的妻子令亲:尊称别人的亲人二、“惠”:敬辞,用于对方对自己的行动。如:惠临、惠顾:指对方到自己这里来惠存:请别人保存自己的赠品三、“垂”:敬辞,用于别人对自己的行动。如:垂问、垂询:指对方询问自己垂念:指别人想念自己四、“赐”:敬辞,指所受的礼物。如:赐教:别人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