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制度一、目的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废旧物资管理,严格物资报废技术标准,以及废旧物资处理审批制度,防止生产物资流失,确保生产废旧物资能及时回收, 明确废旧物资处置管理程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基本原则:1、在满足技术要求、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发挥废旧物资的作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2、加大折旧设备综合利用分析,进一步提升利用水平。3、在处理废旧物资时,应遵循“先鉴定、后共同议价”、“先讲价、后制票、再出货”的原则。三、适用范围:公司生产、基建废旧物资处理。四、具体内容:(一)废旧物资回收范围:废金属(包括有色金属和黑色金属),木包装箱、架、废旧电缆电线、淘汰或更换的旧机电产品、废油及其它有回收价值的物品。(二)废旧物资回收1、运检部负责废旧物资的回收工作。1.1各班组,在生产维修、更新改造过程中,拆除更换的各种废旧电缆、旧金属、废弃包装及在生产中不能继续使用的原材料及时作好登记,填写废旧物资回收单交到库房管理员处回收登记造册、报各部门审核、公司批准后统一处理。1.2废旧物资回收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