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实施办法为加快推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有效控制药品费用增长,减轻医药费用负担,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陕西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任务分解,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的管理办法:一、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本规定所指基本药物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陕西省增补的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品种。 二、目标与组织管理 (一)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促进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减轻患者药品费用负担。 (二)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明确责任目标,认真抓好落实,完善基本药物采购、配备、使用和管理制度。 (三)明确医院基本药物目录品种配备使用比例和基本药物收入占药品收入比例均不低于30%。 三、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相关措施 (一)加强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培训,收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等相关资料,挂院内网供医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