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与武装冲突法知识点战争与武装冲突法(一)战争与武装冲突战争是国家之间的武装冲突所造成的法律状态。“交战意思”为确定战争状态的判断标准。战争的特点:国家之间的行为和状态、法律状态、通常以武装冲突的事实为表现方式。(二)战争开始的法律后果1交战国的外交和领事关系立即断绝缔约方为交战国:边界条约等规定固定和永久状态的条约继续有效双边政治、经济贸易条约一般终止2.对条约关系的影响有约定从约定交战国与非交战国的多边条约平时条约与战争冲突的条款中止 涉及战争规范的条约开始实施 3交战国之间的经贸往来被禁止 本国境内:敌国的公产没收(使领馆除外),私产可限制不可没收4.对敌产的影响 公产:可征用或使用,军事性的不动产可破坏 占领区内 私产:对可军用的可征用,其他的不得干涉和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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