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付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一、 房屋交付1、 定义:房屋交付简称交房,是指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法定交付条件和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2、 房屋交付的参与方:开发商、业主、物业,但一定要明确房屋交付的主体是开发商与业主。物业属于第三方,在整个房屋交付过程中是站在业主的角度上去帮助业主进行房屋检验,从而能够在交房结束后更好的提供物业服务。当然,开发商可以委托物业把房屋交付给业主,物业并不因此而变为房屋交付的主体。3、 房屋交付的原则:先验后收。即购房者一定要先验收房屋(包括验收交房必须的文件),确认无误后再签署收房文件.4、 房屋交付的条件:房产交付应该符合合同约定及相关的法律强制性规定,并取得相关证明文件。法定条件:(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如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文件、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等;(3)、商品房的面积已完成最终测绘;(4)、水、电等正常的居住使用条件;开发商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