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合作协议书甲方:乙方:产权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下列合作协议,并共同遵守:第一条使用地点1甲方将坐落在昆明市龙翔街号的房屋一套,使用面积160平方米,类型店面,提供给乙方作经营床上用品营业使用。2在使用前乙方将一次性付清甲方前期的房屋装修补偿金24万元,履约保证金2万元,水电保证金1万元,甲方已交至XX年8月31日房租;每月房屋租金13333元,4个月共计:3332元。以上全部一并共计:323332万元。第二条使用期限1提供使用期为共10个月,甲方从XX年月1日起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XX年2月28日。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协议,收回房屋: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3拖欠租金1个月或空关2个月的。4变更房屋使用性质。第三条使用期间房租费和各项费用交纳方式乙方须于XX年8月20日前将下半年房租48000元、富余人员安置费3XX元一次性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其它如水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