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品废料管理规定第一条 随着公司规模的迅速扩大,研发制样、生产制程中废次品、边角料相应增加,仓库超期储存的报废材料和产品也随之增多,为加强以上废品、废料的管理,节约成本,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的范围:研发制样、车间制程、库存超期报废的以及产品完工后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和研发制样、车间制程过程中所剩的废锡渣、漆包线线头、铜皮、硅钢片等及库存超期报废的材料。废纸箱、废线盘仍按当地村委代处方案执行。第三条 废品、废料的管理流程:(1) 生产制程和研发制样产生的废次品、废料归集整理:车间每天一次,研发每周一次指定专人负责集中废次品、废料,车间应分配一定人员协助责任人并于当天移交至指定仓库保管。车间归集整理至移交仓库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缺损将由责任人承担,在征得企业管理中心同意情况下,由车间按厂规厂纪作出处理;情节严重的由企业管理中心汇报总经理后作出处理。(2) 库存超期报废的材料和产品按相关规定上报审批完成后,按上述第三条第一款流程办理。(3) 仓库管理人员应另设台帐,视同正常物料一样,根据类别过磅称重,并填制出入库凭证。具体做好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