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从业专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按照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和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工作要求,立足教育,提高各级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意识,确保各级领导人员队伍纯洁稳定,维护工程局又好又快发展。二、时间安排:2008年4-6月。三、教育对象:工程局总部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局属各单位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及各项目经理部班子成员。四、教育内容1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中纪发200425号);2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重申并提出的“七个不准”;3集团公司关于“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的若干规定(中水电监20064号);4集团公司工程发包、分包、设备物资采购和市场营销等领域廉洁从业若干规定;5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中水电党20039号);6集团公司及本单位有关工程分包、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制度;7集团公司及本单位工程发包和市场经营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