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筑 垃 圾 清 运 合 同甲方:乙方:为了进一步提升城市品味,加速新型城镇化建设,甲方同意将郑上路与广武路西南角乔寨村拆迁建筑垃圾清运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清运范围:郑上路以南广武路以西,西至太和村交界处,南至乔寨拆迁最南边。二、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指导、监督、管理乙方的垃圾清运工作。2、甲方及时按合同拨付垃圾承包款。三、乙方责任和义务1、乙方应按时间要求清理清运建筑垃圾,并自寻垃圾倾倒点。2、乙方必须自己购买车辆保险和人生意外保险,乙方在工作过程中,无论何时何地发生交通事故、物件损失、伤及第三人(人身或财产),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索赔。3、运输途中防止垃圾洒落,禁止异地卸放。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四、现积存垃圾4万余立方米,清除垃圾每立方按6元计算(其中含垃圾清运、运输、钩机、装载、填埋等费用)共需资金24万余元。验收后以实际清理数计算费用。五、合同期限:2013年4月18日至2013年4月28日六、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