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境外工程劳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建工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十一五”期间发展规划,遵循“积极稳妥,防范风险”的原则,大力拓展境外市场,实现集团境外工程劳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商务部和市有关文件及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集团境外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集团劳务管理工作委员会是集团境外工程劳务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集团境外工程劳务管理工作的总体策划和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代表集团与政府部门就境外工程劳务问题进行沟通和协调。受集团劳务管理工作委员会委托,集团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务服务公司)、国际工程部负责集团境外工程劳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各二级公司应设置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境外工程的劳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以集团名义中标的境外工程项目。本办法所指外派劳务是指具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企业向其在境外签约实施的承包工程项目(含分包项目)派遣各类劳务人员的经济活动。所派各类劳务人员受雇有关企业,而非外方雇主。第二章 外派劳务的选择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