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让担当者轻装上阵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实践中,许多干部的失误错误是在先行先试、缺乏经验、客观条件不成熟等情况下,导致的探索性失误和无意性过失。同时,也有的人是为求速度,走捷径,打政策“擦边球”,结果欲速则不达,砸了锅、犯了错。判定哪些错该容,哪些错不该容,不能一概而论,应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等原则,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关键是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明辨“为公”还是“为私”,分清“无心”还是“有意”,判定“无禁”还是“严禁”,严格划分“失误、错误”与“违纪、违法”的界线。容错首先是组织上的“包容”。考核考察“不戴有色眼镜”,评先评优“不一棍子打死”,选拔任用“一碗水端平”,是考核任用干部的应有态度。让“不干事、不担事、不出事”的机会主义者没机会,就是对“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的实干主义者最大的激励。同时,容错也需要全社会的宽容,我们应当摒弃“求全责备”“一旦有污点,永世不得翻身”的错误观念,在全社会形成支持大胆干、大胆闯,鼓励敢担当、敢作为的良好氛围,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