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了组织工作社会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石门县建立组织工作舆情监控机制,掌握社情民意,引导公众舆论,处理突发事件,增强社会监督的有效性。 一、构建专兼结合的责任机制,明确监控主体。组织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社会舆论的影响十分突出。对此,县委组织明确舆情应对责任体系。一是以干部监督组为主体的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县委组织部分管干部监督工作的部领导挂帅,干部监督、党建网站、信访等组室负责人参加,配备新闻发言人,吸收与舆情相关的相关业务组室人员,对舆情工作全权负责。二是以新闻媒体为主体的舆情监控小组。宣传部牵头,县内各新闻媒体如电视台、电台、信息导报、各类网站参加,对关于组织工作的新闻信息,负责收集、引导、报告。三是以组织工作信息员和组工干部形象监督员为主体的舆情信息员。在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聘请28名组织工作信息员和12名组工干部形象监督员,要求其定期或不定期地反馈有关组织工作的社会舆论。二、构建多管齐下的预警机制,掌握舆情信息。建立预警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发现舆论苗头,做到防范于未然。一是重大工作意见反馈制度。对于改革力度大、涉及面广、群众意见不一致的工作,坚持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