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知事项你在本工地工作,拥有以下权利:一、当你被建筑劳务用工单位录用时,有权要求用工单位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等。二、进入施工现场前,你有权参加工程所在地劳务分包交易市场组织的岗前培训,接受相关的公民道德教育、权益保障和工地安全知识培训,获得“岗前培训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三、你在履行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为你缴纳综合保险费。参加综合保险后,你可享受工伤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每月20元的医药费补贴,以及用工单位为你安排的每年一次的体检。综合保险卡由你自行保管。四、你有权要求用工单位发放“工资卡”,并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劳动报酬。五、当劳务用工单位同你发生劳动报酬争议或拖欠工资时,总包单位分管领导和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劳务用工单位是直接责任人。如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处置不力,你可通过逐级反映的正常途径向工程名称、地址、施工(总、分包)单位名称、从事工种、工作时间等有效证明。六、你可自愿参加工会组织、依法享有工会会员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