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存在的问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表现如下:(一)企业不重视人才培育,对合同及相关资料等证据不够重视,缺乏合格的资料管理人员。由于合同意识差,资料管理工作不到位,对收集施工相关材料未能受到高度重视,并由于缺乏合格的资料管理专业人员,或者虽安排了专职的资料管理人员却没有得到企业足够的重视,因此造成了各种证据材料收集和固定方面的缺陷。比如在实际案例中,施工企业明明已按约定实施了,却没有取得书面材料;有的虽已经取得了书面签证,但却只有复印件或者没有取得对方有权签名人员的签名,不能形成证据;还有的是曾经取得的书面证据材料,到用的时候找不到了、或者丢了。(二)企业的履约管理制度不完善、分工不明确,企业的相关人员顾此失彼。证据管理与履约管理直接相关,由于企业的履约管理制度上述漏洞的存在,最终造成了企业证据管理制度的巨大隐患。因此,在建筑企业现有履约管理制度基础薄弱,人员分工不明、业务能力差的前提下,要改变目前履约和证据管理的混乱现状,必须建立专业的部门和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度。但如何做好上面的工作,却又正是建筑企业目前管理中最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