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保护与整治规划整治原则一类建筑保存建筑在规划措施上:首先严格保护这类历史建筑的全部,从平面、立面到室内的装饰、雕刻、绘画,强调保护全部历史的信息;其次对其一定规模的历史环境和场所特性进行保护和恢复,保护和恢复周围绿化、特色植被和原油挺远等,拆除周边不协调的搭建,统一有关历史地段的整体风貌;禁止任何重建;适度开发此类建筑的旅游、纪念价值。保护此类建筑内部柱、墙、梁等主要的建筑结构,完善内部功能空间。对传统砖木结构,进行局部维护更新。对徽派建筑类,保留特有黛色屋面、屋檐、马头墙、窗花等,恢复原建筑立面风格形式。二类建筑保护建筑在规划措施上:首先保持和恢复建筑外部的基本历史风貌和场所环境;其次鼓励原住居民对建筑进行一定的维护和修缮,逐步完善其内部使用功能;拆除不协调的搭建建筑;适当开发此类建筑的旅游、纪念价值。三类建筑改善建筑在规划措施上:首先注重街巷空间特色的构成,对其建筑形式、建筑立面进行相应的更新以及改造措施;其次是完善建筑内部功能,增加卫生间、厨房、仓储。四类建筑更新建筑在规划措施上:更新注重对现有建筑的空间尺度、空间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