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1、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处)对公司安全生产统一领导和协调,安全处负责日常业务。安全处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生产单位和项目部也必须成立以经理为首,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并设立安全科,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2、各生产单位及项目部必须配备1-2名思想好、懂业务的专职安全人员,对配备的专职安全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公司下属的各分公司、项目部等也要根据各自的规模设立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各级安全领导机构要建立例会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4、各单位、项目部要成立以项目经理负责人为主,专职安全员及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5、所有生产项目部均设兼职安全员,并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6、公司对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各单位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各工地每周组织一次检查,各班组每天作业前进行安全检查。企业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经理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