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劳务管理员岗位职责劳务管理员岗位职责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管理员职责1、 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管理员须持证上岗,并监督各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持证上岗。2、 认真履行2009年朝阳区施工项目劳务管理及劳动用工规范工作方案各项规定;在本项目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劳务群体性事件,维护行业、社会稳定。3、 领导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开展日常工作。4、 对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各劳务(专业)分包合同进行项目部备案。5、 农民工进场3日内,监督劳务分包单位依法与全部农民工签 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3日内,要求劳务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劳动合同原件一份,并在项目部备案;农民工进场一周内,实现劳动合同签订、备案率100。6、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将劳务分包合同、农民工花名册进行市建委备案,并对要求其提供备案手续复印件;15日内,总包劳动力管理员携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及劳务分包单位市建委备案手续(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