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企业“营改增”方案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拉开序幕,截止2014年6月1日,尚有建筑业和不动产、金融保险业、生活服务业未进行营改增,其中建筑业因其业务复杂,改革影响大等原因,营改增日期一再推迟,按照国家部署,在“十二五”的最后一年,既2015年必须完成营改增。因此对于营改增业务,已是箭在弦上,一触即发。根据中国建筑会计学会对66家建筑施工企业实际测算,营改增后企业税负增加的为93%,平均税率约5.8%增加约2.8个百分点,而普通建筑安装企业,尤其是税收管理不规范的企业,税负通常为8-9%,甚至更高,稍有不慎,企业可能直接由盈利变为亏损。因此及早做好营改增的应对工作,有利于企业减少损失,提高盈利能力意义重大。经过公司及项目部组织的培训内容,及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现将实施步骤准备如下:一、 成立营改增专业委员会:首先在公司层面成立以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委员会主任,各业务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