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公司各部门: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高企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适应安全生产新形势要求,实现安全生产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特制订以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新进员工(含外单位调入的、短期合同工、代培人员均为新进员工)进入企业,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即:企业组织的公司级教育、部门教育、班组教育。(2)厂级教育培训由基层单位申报培训人员名单,人力资源部组织培训教育,同时通知安全保卫部门,并将所有参训人员基本情况报安全保卫部门备案。培训内容如下:1、介绍和讲解党和国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2、介绍本单位的生产性质和安全生产情况、典型事故教训。3、介绍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操作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4、介绍本单位内特别危险的区域和设备及其防范的一般知识、安全用电、防火、防爆、防机械伤害、防尘、防毒以及急救知识。5、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6学时。(3)部门教育培训由部门或生产副经理负责,部门专职安全员协助,并同时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