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防噪音措施内容1、在居民密集区进行有噪声作业时,必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尽可能安排在白天进行,晚22时至凌晨6时不得作业。特殊情况需连续(夜间)施工,如砼浇筑时,必须经过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在所在地环保部门备案,并采取降噪措施。2、 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并应采取降低噪声措施。钻孔机、挖土机、塔吊等大型设备,尽量使用低噪音型号的动力发动装置来降低设备运转产生的噪音。发电机、空气压缩机、砼搅拌机、电锯、砂轮切割机使用时,应尽可能采用隔音设施,如发电机房、操作间,临时隔音棚、隔音罩等。各类机械设备须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使用,加强日常管理及维修保养工作,杜绝超负荷或带病运转现象,避免异常噪音的产生。3、 在居民区附近进行基础施工时,禁止夜间打桩作业;白天施工时如噪声超出标准限值,应采取围挡隔离或其他降噪措施。4、砼浇筑时,应严格按规范操作,禁止振捣器振捣钢筋,模板等。5、风镐操作、凿毛或钻孔作业时,应调整作业时间,如严禁夜间施工、避开午休时间等,同时注意减少噪声的排放,以减低对社区居民的影响。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