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清运合同甲方: 荥阳市豫龙镇人民政府 乙方:朱战魁 为了做好二十里铺村拆迁建筑垃圾清运工作,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将“ 二十里铺村清运建筑垃圾的权利交给乙方,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甲乙双方承诺自觉遵守:一、 乙方在清运建筑垃圾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与管理。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二、 乙方在清运建筑垃圾过程中,礼貌待人,不得与村民发生任何冲突,如甲方接到村民投诉经过核实确属于乙方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三、 乙方在清运建筑垃圾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清运现场干净、整洁,不得将清运垃圾遗漏在市政道路上。一经甲方发现,立即责令乙方进行清扫、清除。四、 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清运建筑垃圾进行检查与监督,乙方应当给予甲方积极配合。五、 清运垃圾车辆由乙方自理,垃圾的清倒场地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如因车上垃圾从车上抛撒或垃圾乱放乱倒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自行解决。六、 如果因乙方原因中途放弃自身权利,甲方不退还任何费用。七、 承包期限以及付款方式:1、